金欢赐,这个名字烙上了太多绯闻,很多人只听过此人,不曾见过其真容。由于那些令人争议的绯闻一传十十传百,民间绘出他的画像应是青面獠牙,相貌丑陋。
可今日一见,只觉是个面如冠玉的翩翩少年。
相貌一事,偏差还不是一点点。
花赤抚额叹息,她忽地想起什么,询问身边侍女:
“话说,金欢赐可有送什么礼?”
前来赴宴,怎么可能空手来呢?金欢赐这些道理还是懂的。
侍女答:“有的,楼主。金公子呈上了一首诗。”说着呈上一卷宣纸。
花赤打开一看,眉眼微弯,眼底漾起几丝笑意,脸颊宰罕见地染上了一层绯红,仿佛海棠醉日,映日荷花别样红。可这并非害羞之色,而是由衷的赞赏溢于言表。
侍女看楼主的神色与往日截然不同,问道:
“楼主,怎么了?这诗有问题?”
“不。没有问题。”
花赤收起宣纸,笑意盎然:
“将它好生收藏起来。”
不知是什么诗,竟能让楼主高兴成这样。侍女没有多问,也不敢偷看,遵令照做了。
之后偶然听见楼主与沈云卿在讨论,这首诗是她迄今为止收到的最好礼物。
人群熙熙攘攘,门口忽然传来嘈杂的吵闹声。
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乞丐躺在门口,像在撒泼。
“今有丧心病狂之徒,凄凄惨惨戚戚,人而兽心,不识全貌,这人啊,就藏在诸位之中。”
那位乞丐醉意朦胧,且口无遮拦,挡在大门实在煞风景,惹得不少来客非议。
星落见状,拿了把扫把,准备将人扫地出门,她一手插腰,喝道:
“喂!臭乞丐,别躺这里!”
见有人搭理他了,乞丐起身,笑脸相迎作揖:
“贺喜啦!贺喜贺喜……”
看乞丐疯癫的样子,众人皆露出鄙夷之色——臭乞丐?!赶出去!还不快赶出去!别沾了晦气!
众人蜂拥催促星落快动手,按往日,天下第一楼是来者不拒的,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贵客,无论贫富贵贱。像这般乞丐,也不例外。
只是,今天不一样。今天是贺喜的日子,为了不扫兴,星落不得不将人拒之门外。
她正要动手才,花赤一声喝令止了:
“星落,你在做什么?”
星落上前汇道:
“楼主,门口躺了个乞丐,净给来此的客人添麻烦,怎么赶都赶不走。”
花赤问道:“他做了什么?添什么麻烦了?”
星落:“就是他穿着破烂,一身酒醺,样态失神,恐吓着来客。”
花赤眉心一颦,轻拂衣袖,道:
“啧。他既然只是外貌不雅就不必去管了,他不给客人添麻烦,随他,爱躺哪儿躺哪儿。”
星落疑惑道:“可是楼主,今日是贺喜的日子,门口躺着这么个门神,实在有失风雅吧?”
话音一落,花赤眉头愈紧了,眼中闪过一丝愤然,道:
“我楼主还是你是楼主?风雅一词岂是你这样用的?有情者自觉风情雅趣,无情多是恼成章。谁觉着没了风雅自行离去好了,我又不拦。”
她眼眸一动,又道:
“况且,若真心想来给我这庆贺的,怎可因人点小事就退却?若是如此,倒也省去无心之人来凑热闹罢。”
说话间那乞丐又搞出了事情,因拦在大门口,惹得不少达官显贵唾弃,更有甚者拿他当乐子,将一叠碎银扔在地上,趾高气昂让他捡起来。
那乞丐还真捡起来了,在众人的嘲讽鄙夷声中。
却没想到气盖将捡起来的碎银递还给客人。
全场死寂了一秒。
而后哄堂大笑。笑得更加露骨与轻蔑。
客人静视了几秒眼前沟壑纵横的双手,下一秒毫不犹豫地拍开,碎银撒落一地!
乞盖见状,弯腰还想捡起。
但那客人却想趁虚踩他一脚,在抬脚的那一刻,一颗横飞而来的石子中下怀,打得他一个措手不及,狼狈跌倒。
众人疑惑是谁动的手,环顾四周也找不出那人,因为刚才那一击打得实在是迅速,让人来不反应。关键是这气息丝毫没有察觉,此人的武功定是远在众人之上的。
此时,乞丐作揖向楼上那位说道:
“多谢楼主大人相救!”
隔着风屏的花赤闻言,轻轻一笑,开口道:
“你怎知是我出手救的你?”
连在场众多来客都无法感觉这出招的气息,一个乞丐又怎么得知?他腰弯得很低,说道:
“老纳虽出身卑贱,但知晓事理,知恩图报这点道理,还是懂的。若是连救老纳我的恩人都不识,又谈何报恩呢?”
花赤被他这话逗笑了,道:
“报什么恩?小事而已,不足挂齿。”
“不,要报。”
乞丐话语突然变得严肃:“报杀人放火之恩,报国破家亡之恩,报妻离子散之恩。”
花赤脸色瞬间沉了下来。
这几个词哪是报恩呀?!不是来寻仇的吗?
花赤正色道:“你什么意思?”
乞丐没有回答她的问题,而是继续说道:
“楼主大人,十年之隔,你应该不记得老纳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