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还以为他被发现了,敢情这家伙停下来,是看他女朋友到了没。
“我买了奶茶,你要喝吗?买一送一送的。”
江明澈心底还奇怪,怎么陆衡跟他女朋友两个人说话怪客气的。
越挺感觉不大对劲。
女孩儿的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?
江明小心地转过身,他缓缓地从香樟树后面,谨慎地探出半颗脑袋。
阳光照在树间,落下斑驳的树影。
树荫下,他喜欢的女孩子,手里拎着两杯奶茶,笑容羞涩地将其中一杯奶茶递给眼前外形出众的少年。
俊男美女,画面养眼得就跟少女漫画似的。
江明澈却觉得整个人被雷给劈了差不多。
吃瓜吃到自己头上是一种什么体验?
怕被发现,江明澈又重新把脑袋给缩了回去,屏息听着树下陆衡跟孟长歌两人的对话。
“抱歉,我不喝奶茶。”
孟长歌唇边的笑容微微一凝,“没关系。”
她收回奶茶,微带着迟疑地问道:“你是觉得奶茶太甜了吗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喔。”
陆衡没有细说的意思,孟长歌也就知趣地没有追问。
清风吹动着头发微微飘起,空气中弥漫着草木被阳光晒过后淡淡的香气。
孟长歌把另一杯奶茶放到左手,将其中一缕发丝拨到耳后,耳尖通红。
“如果没事的话……”
“陆衡,我喜欢你。”
攥着奶茶塑料袋的指尖用力收拢,孟长歌深呼吸一口气,她仰起脸,望着眼前自己暗恋了许久的人,一鼓作气地说出藏在自己心底已久的心意。
…
江大是百年校园,校园里大都是好几百年的古树。
尤其是旧图书馆这一片,因为就是原先老校区,小树林里的树木可能比江大校园里任何一栋建筑的时间都要长。
风吹动着树叶簌簌地响,如连绵成片的雨声。
“抱歉,我喜欢男的。”
卧槽!
什么叫体验过山车一般的心情?
江明澈现在就是!
前一秒江明澈还因为他喜欢的女生,竟然喜欢陆衡这件事气得不行,后一秒恨不得当场放烟花庆祝。
陆衡是个GAY?!
哈哈哈!
堂堂江大校草竟然是个GAY!
从此以后,他将少一个强而有力的竞争对手!
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了吗?
江明澈现在甚至都感受不到一丁点儿失恋的难过,一心一意,专注吃瓜。
很快,江明澈意识到,自己不应该这么高兴。
因为长歌现在大概率因为陆衡是GAY这件事很难过。
他收敛了心中对于少了一个情敌的雀跃,继续认真地听。
“你……你不喜欢女生?”
江明澈听出,孟长歌的声音都带了点颤抖。
他在心底叹了口气。
“嗯。”
“你就这么告诉我了,你就不担心,我会说出去么?”
江明澈后背抵着树干,心里也挺纳闷。
这个陆衡是怎么回事?
难道他真的一点也不担心长歌会说出去?
难道陆衡刚才那句是随口诌的,只是为了拒绝长歌而已?
“我无所谓。”
陆衡清冷的声音通过风声,传至江明澈的耳畔。
江明澈撇了撇嘴。
耍什么酷。
虽然二十一世纪了,学校不大管学生的私事,不过要是闹得太大,评奖学金,考研、申博什么的还是多少会受到一点影响。
孟长歌手里捏着装奶茶的塑料袋,尽管心底很难过,她还是轻声地道:“你放心,我会守口如瓶的。我是喜欢你,但我也不会因为你不喜欢我,就让我自己变得那么没品。”
这话江明澈不能更同意。
没必要因为自己的喜欢没有被接受,就要搞臭别人。
那样除了把自己变得恶心,没别的意义。
陆衡:“多谢。”
孟长歌的眼圈红红的,她勉强笑了笑,“我朋友还在图书馆里等我,那……我先走了。”
陆衡余光往身后那株香樟树看了一眼,“嗯。”
…
江明澈没再听见谈话声。
是都走了?
江明澈从树后走出。
冷不伶仃地跟陆衡的视线对了个正着。
江明澈被吓了一跳,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,手里的奶茶差点没被甩出去。
惊魂初定,江明澈唇角翘起,笑容灿烂,“嗨,好巧啊。”
陆衡似笑非笑:“是挺巧。”
都跟了他一路了。对于对方跟踪自己的原因,陆衡也猜到了个七七八八。
陆衡对江明澈这个新室友印象挺深刻。
性格爽朗,很爱笑,为人热情,最关键是江明澈长得很好看,五官帅气,身材也好。
完美地长在他的性取向上。
可惜,是个直男。
他从不碰直男。
江明澈听出陆衡语气里那点儿嘲弄,挺想发火。可他又拿不准到底是不是自己多心,只好哈哈尬笑了两声。
为了转移陆衡的注意力,也为了缓解两个人之间的尴尬,江明澈把其中一杯奶茶递过去,多少带了点讨好的意思:“给,奶茶店做活动,买一送一送的。请你,喝不喝?”
忽然想起陆衡刚才才对孟长歌说过,他不喜欢喝奶茶。
在寝室里,江明澈也的确没见陆衡喝过奶茶。
他刚要收回,只见陆衡伸手接过了奶茶,“谢了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陆衡:我从不碰直男。
—
脸么,就是用来打的。
哈哈哈。
…
哈喽,大家好啊~
啊,开新文了。好紧张啊!
希望大家会喜欢澈澈跟陆衡。
爱你们,笔芯!
…
下本开《民国小掌柜》(希望大家多多收藏呀)
文案:
阿笙是个哑巴。
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,即使是个哑巴,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。
任凭媒人嘴里生花,阿笙只笑着摇摇头,都给拒绝了。
隔壁郑家食铺的孙掌柜好奇问他,“阿笙呐,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?”
阿笙手指了指符城最高大的建筑,符城都督府方向,
孙掌柜咋舌。
好家伙!
都督府的千金,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?
这要还是前朝,都督府家的千金,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,大臣之子。
总之,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。
当爹的知道了,动了气,口不择言,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癞痢光棍还妄想娶美娇娘,净做白日梦!
阿笙笑着摸了摸自己白净圆呼的脸蛋,也不争辩。
可不是么。
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呐,他能有什么法子?
还有,阿爹跟孙爷爷都错啦。
他喜欢的人,不是都督府的那位娇小姐,他喜欢的是都督府边上那座古拙园子里头的那位爷呐!
—
谢放曾经前半生,活得洒脱快意,奉行君子当及时行乐。
大哥要争权,就让大哥争去。
三弟要他的那份产业,就让三弟拿去。
他只要听听戏曲儿,侍弄侍弄花草,做个闲云野鹤足矣。
直到,他在小弟的算计下染上大烟,家产变卖,烟瘾发作,留着肮脏鼻涕的他,被人像狗一样给撵了出来。
他最引以为傲的那双手的手骨被生生踩断,身上,头上,全是馊水。
苍蝇在他耳畔嗡嗡地飞。
连他自都厌恶地恨不得一了百了。
只一人,走近了他,抱住他,将他背回了家。
—
庆和十年,寻常黄昏。
每日坐在屋子石阶上的谢放,再没有等来他的小哑巴。
谢放方才明白,在这乱世,若是手里头无权,无势,无财,他不但连自己都护不住,甚至,最后连他的阿笙都……护不住。
注:攻重生。
阿笙前世到死都是个哑巴,这一世会被治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