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底,歌华和灯港都下起了大雪。
邓烟雨顺利回到灯港过年,和往年一样,陪金曦大扫除,贴新对联。下午安斐来送自己种的车厘子,邓烟雨礼尚往来塞了她一颗砂糖橘,聊起最近得知艾玛养了只超帅的大狗。
她便抛下还在纠结电视柜摆葫芦还是花瓶的妈妈,和安斐去艾玛的小队院子找狗玩。
是捷克狼犬。
艾玛的这只警惕但不高冷,胆子小小的,和邓烟雨熟悉了一阵,尾巴就朝下小幅度地甩起来,不过它体型很大,跳起来可以压倒人。
金曦电话打来时,邓烟雨还在喂狗狗吃蓝莓。
家里新灯笼忘记买了,金曦让邓烟雨回来路上买两只。
以前邓忠云都会事无巨细布置好,这次是打扫到哪里,看到旧物,就想起这里该换新的了。
邓烟雨挂断电话,说:“艾玛,我先回去了,干活干到一半出来,像特意跑出来偷懒的。”
艾玛:“什么?难道不是吗?”
邓烟雨:“当然不是啦!”
安斐在屋里换衣服,说:“我送你,你等我。”
“好~”邓烟雨乖乖在院子里等着。
红鸽的驻港小队和北滨相比要少一半,但留在灯港的都是红鸽的老成员,作战经验丰富。
邓烟雨私下找安斐问过金曦的生活情况,安斐也无意隐瞒,说金曦这一年不知被灯港公安盘问过多少次,邓忠云公司的同事领导也找上门试探她,似乎是想打探口风,顺便撬出点蛛丝马迹,去举报也能捞到些好处。
那些亲戚更不必说,说得全是难听话。
唯一的好消息是外婆手术顺利,已康复出院回了舅舅家,金曦也不用再在单位和医院两头跑。待了多年的出版社降了她的职,她一下子清闲许多,还和安斐说等再过几年退休了,带女儿出国旅游,去看淡水海豹。
安斐说曦姐你不可能出国的。
金曦震惊:“哦对!我忘了我被人身限制了!安斐谢谢你提醒我!看来我得改变计划了。”
安斐仰头望蓝天白云,回想着和金曦相处的点点滴滴,再垂眼去看挑灯笼的邓烟雨:“你妈妈真是个开心果美人。”
邓烟雨回头:“我只听过笨蛋美人,开心果美人是什么新词汇?”
“就是比笨蛋美人聪明活泼一点的美人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安斐说话间,注意着周围动向。
她以前是干暗杀的,能在风吹草动前就让风草永远闭嘴。让邓烟雨独处这种事不可能发生,让特防有可趁之机更不可能。
不久前收到北部边境的情报,北滨形势愈发严峻了,特防军虐杀了很多普通美食家,驻守北滨的小队全都做好了应战准备。
有了V41,这下打起来还不知谁会赢呢。
安斐内心轻叹,接过塑料袋套着的红灯笼。
下午四点,邓烟雨和安斐买好年货往回走,刚到家门口,发现门开着。
玄关还站着人换鞋,客厅里面已经有一群人吵吵嚷嚷了,有人听到门口传来别的动静,探出头:“哎哟,小雨,你总算回来了!”
二姨满脸堆笑,邓烟雨僵在原地。
“小雨回来了啊,好久不见。”
表哥表嫂换好鞋,拉着自己乱叫的孩子,冲邓烟雨笑笑。
邓烟雨迅速寻找金曦,金曦就在二姨旁边,手好像要往手机打字,应该是还没来得及给邓烟雨发消息让她别回来。
表哥瞟向邓烟雨身后的女子,看到脸,双目精亮一定,看到眼睛,两颊肌肉猛地一颤,慌忙避开。
安斐穿着显气质的驼色大衣,慵懒插兜,静默地立着,幽绿眼珠淡淡扫视这一大家子。
她慢腾腾挪开视线,弯腰俯到邓烟雨身边,低声关照:“我就在楼下。”
“嗯。”邓烟雨和下楼的安斐挥挥手,走进家门,换拖鞋。
邓烟雨有两个表哥,一个舅舅家的一个二姨家的,还有个小两岁的表妹,也是二姨生的,目前在闻钟读大学。
应付完表哥表妹的嘘寒问暖,邓烟雨溜去厨房,金曦在准备茶水。
“妈,”邓烟雨压低声,“舅舅和二姨为什么过来了?不说好了今年年夜饭不和他们吃了吗?难道晚上还要去酒店吃?”
“不去,我都没订,我也一早和他们说好了,今年我们不吃,”金曦拿出一次性塑料杯,“你一会儿随便坐坐,就去房间里待着吧。”
“行吗?他们大老远赶过来。”
“哪有不招呼就上门的,都说那么清楚了还过来干什么,”金曦忧愁地关上柜门,转头问女儿,“我们突然接触人,会不会加重安斐她们的工作量啊?”
虽然是亲戚,但没有和艾玛小队报备就和外人接触,不太好。
“斐姐离开前脸色正常,而且她就在下面守着,说有事找她,你放心啦不会怪我们的,”邓烟雨帮忙泡好茶,问,“还有砂糖橘吗?”
“茶几上有呀。”
“他们都在客厅,我不好意思拿。”
“我找找看啊,”金曦翻来翻去,翻出半篮,“来,拿去吃,乖乖的去客厅坐个十分钟,妈马上就来。”
“猴。”邓烟雨老老实实端茶去客厅,陪亲戚说话。
客厅的话题已经从学业事业聊到老家新翻修的房子。
二姨和舅舅在老家镇上分别有套自建房,当年邓烟雨外公留的,金曦因为铁了心要嫁邓忠云,和家里闹掰过,房子和地也没分到。
想起这事,金曦有过一瞬的后悔,当初脑子一抽捡了邓忠云回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出租屋,喂了他几口饭,就看上他了。
不应该邓忠云先看上她吗?怎么会是她先喜欢上他呢?
邓忠云直到失踪前也没和妻子挑明,那几天吃着金曦烧的饭,吃得他宁可放弃人类身份重新变回异种,去过那味蕾单调的日子。
太难吃了。
太难吃了!
所以后面他负责烧饭,等金曦下班回家,就端着热菜热汤迎接她。
那段时间不能怪金曦沉沦。
白天在公司被同事穿小鞋,被领导骂,午饭扒拉几口又被拉去背锅挨骂,不断承受陌生人的言语暴力和唾沫星子。下班想去买自己爱吃的便当,也很衰地被别人先拿走,要么就是没有,只有难吃的沙拉摆在冷柜。
她不想吃沙拉,不想减肥,不想为了瘦,委屈自己的嘴巴和心情。
周围吃的喝的用的都在涨价,唯独她和自己的工资一成不变,灰扑扑。
还因为身为女性被家里人用刻薄的言语催婚。
如果是男人被催婚,应该都是用“找个人来照顾你”这种话术开头或结尾的吧。
金曦羡慕。
也嗤之以鼻。
于是,在这样一个压抑死板的生存环境下,一个皮囊好、身材好、会烧饭会做家务、沉默寡言不多事的田螺小伙闯进了她的世界。
他来了,她的一亩三分地永远干干净净,衣服永远洗好,收好,叠好,矮桌上永远有热气腾腾的饭菜。
他只有一个“请收留他”的条件,睡觉还就在角落蜷着,不碰她床。
很难不心动啊。
很难弃养啊。
但金曦还是觉得,当初的自己脑子里一定全是泡泡。
才会在某个冬夜主动邀请他上床,理由是我冷,让我取取暖可以吗?
这一取取了三十年,为了取这口暖,她跟着他跑出了灯港,放弃争夺父亲的房产和土地。
虽然后来又跑回来了。
但是……
罪该万死!
邓忠云你罪该万死!
你除了会讨我开心给我饭吃还会什么!
金曦咬牙切齿地在哥哥姐姐面前坐下,露出假笑,她知道他们要戳她这根软肋了。
以往邓忠云会骂人不带脏字地帮她反击回去。
从今年起,应该不可能了。
她的“无所不能”在莫奈园那一夜彻底消失。